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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问:年内补发/取得两次年终奖如何算个税

在同一单位:年内补发/取得两次年终奖如何算个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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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劳务派遣公司这个政策可选择

劳务派遣公司有多个项目,不同的合同可以分别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吗?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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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企业依员工个人名义贷款支付银行利息涉税问题

河南省税务局答: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规定,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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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发票,注意3大风险!

现状年底了,趁着今年自然人代开发票仍然适用1%增值税征收率,好多自然人到处代开发票,一定要注意三个风险点!风险一注意不要变名代开,否则属于虚开。好多企业本来是支付了自然人劳务费,却让自然人代开装修费的品名,违背了业务的真实面目。参考: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风险二注意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地点。自然人代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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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对差异:会计、税务和认定口径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1.人员人工费用差异:本项费用的会计核算口径大于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中可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开发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研发人员。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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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电子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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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你公司取得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等主体开具的发票,提醒你关注9个细节问题!

关注一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人员情况。若是没有人员就没有相应的业务能力!比如个体户若是属于推广中心,应有必要的员工,不要只是一个人,员工应该是具体的销售人员,熟悉公司的推广模式,具有推广能力和资格,也要有社保!你注册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只有3、5个人,但你提供了众多的服务,甚至金额很大,上千万,上亿,和你公司规模不匹配,税务机关在检查的时候就会合理地怀疑你的业务是不真实,因为你自己本身没有这个能力来提供相应的服务。关注二业务流是否真实?也就是你公司真的经常向个体户咨询吗?或者经常向个体户购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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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到税务大厅去代开发票,这些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方别忘了履行代扣个税义务!

现状:目前好多会计问我,自然人代开发票,哪些项目属于经营所得?哪些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总是搞不清,很容易造成代开了发票却带来了涉税风险。提醒一自然人去税局代开的以下发票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支付方应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1、咨询费;2、服务费;3、设计费;4、审计费;5、审稿费6、课酬费;7、演出费;8、翻译费;9、代理费;10、介绍费;11、代办费;12、劳务费;13、化验费;14、测试费15、展览费;16、其他。提醒二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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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车辆”免征车购税管理进一步优化!免税手续这样办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进一步优化“专用车辆”的管理机制。  什么是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如何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一起了解一下吧。“专用车辆”是指哪些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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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执行!这6个车辆购置税文件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同日生效。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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