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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最新通知!2月到手工资有变化,必须这么发!延迟复工,工资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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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工资到底怎么算?



2月已经结束,这个月里,国家发布了各种各样的税收政策,其中还包括很多社保政策,这些政策都和我们的工资有关,大家最关心的是,2月的工资到底怎么算呢?



一、2月的月工作日到底是多少天?



首先我们来看下2月的月工作日,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目前一月、二月的工作日,仍然应当按照月20.83天来计算。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目前一月、二月的工作日,仍然应当按照月20.83天来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月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注:我们平时所熟悉的21.75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也就是这个21.75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但计算月工资的时候,需要计算的是月的工作日天数,那么一月、二月肯定就要以20.83天为准,因为20.83是月平均工作时间。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些公司按照当月实际天数出勤天数计算的,这也是被允许的,只要确保整个公司内部口径一致即可。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些公司按照当月实际天数出勤天数计算的,这也是被允许的,只要确保整个公司内部口径一致即可。



二、2月份没有上班,工资到底怎么发?



2月份,很多人一个月里有一大半的时间被隔离在家,这个月的工资到底怎么发呢?小编特意做了一张图,大家可以对照着自己的情况,看看自己的工资会不会变少!



02

实用干货!

1-2月工资发放计算方法



1、2020年1月份工资计发



结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上图可知:1月1日元旦,属带薪假日;1月25日、26、27日这3天为春节放假,属带薪假日;1月4日、5日、11日、12日、18日、24日、28日、29日、30日这9天属于休息日或补休,休息日为无薪日,不发放薪资;1月31日为1天春节延长假期,为带薪休息日。故,当月应出勤日为17日;当月计薪日为22日。

举个例子

李某,标准工时员工,月薪5000元,1月1日在岗加班,1月21日提前请事假回家过年,1月31日晚返沪。李某1月份工资如何计算?



(1)1月1日元旦加班,按规定应另外支付300%的加班费:5000/21.75*1*300% =689.66



(2)除元旦加班外,当月实际出勤14天,加上5天带薪假日,当月实际应发19天工资,为:5000/21.75*19=4367。也有单位是这样计算:5000-5000/21.75*3=4310.24,其中3为请事假天数。



两种方式都可以,金额会有所不同,但用人单位应保持某一计算方式的连贯性,不能随意改动,避免产生不公平结果,下同。



(1)+(2)则等于李某当月应发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7月1日之前上海市官方采用当月实际计薪日(如2020年1月份为22)来计算薪资,2016年7月1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修订后采用固定21.75计算,相对来讲,前者更加公平合理,用人单位若一直采用实际计薪日来计算薪资,也是可以的。

再来个例子

张某,综合计算公式制(月度)企业员工,月薪10000元,1月21日提前调休回家过年,1月30日晚返沪,1月31日返岗上班,其余时间正常工作和休息。张某1月份工资如何计算?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休息日。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加班工资,超过部分按150%支付加班费。



张某在1月份实际工作时间为120小时(15*8),1月份法定工作时间136小时(17*8),缺勤16小时(136-120),应扣减16小时工资,应支付工资为:10000-10000/21.75/8*16=9080。

注意:1月31日属于延长春节假,若员工提供劳动,应计入综合工时工作时间内。



 2、2020年2月份工资计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月1日-2日延长春节假日,其中2月1日本为休息日。

举个例子

李某,月度综合工时制企业员工,月薪10000元,1月31日返沪。因所属企业从事防疫物资生产业务,李某2月1日即开始正常工作,加入紧急生产队伍,一直工作至2020年2月24日,之后休息至月底。2月份薪资如何计算?



因在延长春节假日和延迟复工期间,若员工提供劳动,应计入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内,故,2月份李某实际工作总时间为192小时(24*8),当月法定工作时间为120小时(15*8),超出时间即加班时间72小时(192-120)。



当月应计发工资为:10000+(10000元/21.75/8)*72*150%=16206.89。



出勤日、计薪日、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再加上本次因新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间、隔离期,可谓乱上加乱,让许多HR束手无策,问题产生的关键是没有准确理解各假期的本质。



关于工资计发,有如下总结性建议:



1、无论何种工时制,法定节假日加班,单独计算加班费;

2、月计薪日按21.75计,用于计算日、小时工资;

3、标准工时制员工,关键是找出应计发工资天数(包括出勤日、法定假节日,当然,法定节假日出勤的话,再另外单独计算加班费);

4、综合工时制员工,关键算出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法定工作时间小时数差额,超出部分按150%计算加班费,不足部分视情况扣减工资。

5、综合工时制下,延长春节假期、延迟复工期间提供劳动时,应计入工作小时数;

6、政府强制隔离及采取其他紧急强制措施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



03

2月工资发放问题集锦!



问:公司通知2月底才上班,这段时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问:如果员工复工后被隔离,如何发放工资?

问:外地工作人员居家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合同何时终止?



04

这些政策直接关系你的收入、待遇!



最近还有很多政策直接关系到你的钱袋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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